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三部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方案指出,在2024— 2027 年重点开展 9 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其中有多项涉及储能:
文件指出,改造升级一批已配置新型储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电站,建设一批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1、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
针对部分地区短期内新能源快速发展、系统调节需求快速提升的实际,科学开展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同步完善调用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系统层面的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2、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
创新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并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通过有序安排各类电源投产,同步加强送受端网架,提升送端功率调节能力,有效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
3、探索应用一批新型储能技术
围绕不同应用场景对爬坡速率、容量、长时间尺度调节及经济性、安全性的需求,探索建设一批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二氧化碳储能、液态空气储能、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的储能电站。通过合理的政策机制,引导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投资运营。
4、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
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等快速发展的实际,制修订并网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合理提高新型主体对频率、电压扰动的耐受能力和主动支撑调节能力,加强并网检测,确保涉网性能达标,源网荷储协同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水平。
5、开展典型地区高比例需求侧响应
在尖峰负荷问题突出或新能源消纳困难的地区实施高比例需求侧响应。实现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着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10%左右。
6、建设一批虚拟电厂
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等需求,利用当地源荷储资源,建设一批虚拟电厂。
原文如下:
发改能源〔2024〕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数据管理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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