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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MW/360MWh!中节能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采购

刘英丽 2024-07-31 11:02 · 头闻号储能项目

7月29日,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项目采购一套180MW/360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单个储能电池单元额定总容量≥10MWh,可以配置多个集装箱。单个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总功率≥5MW(与储能单元配套)。

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在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且累计具有10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公告显示,项目主要用于辅助系统调峰,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兼顾系统调频及其他辅助服务,

原文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202018202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规模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通过8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主要用于辅助系统调峰,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兼顾系统调频及其他辅助服务,详见附件《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以山东省电网公司最终批复意见为准。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储能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本标段)采购一套180MW/360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其中180MW指的是额定总功率,360MWh交流侧输出总容量),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满足额定功率180MW放电两小时的要求。单个储能电池单元额定总容量≥10MWh(可以配置多个集装箱),单个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总功率≥5MW(与储能单元配套),并且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系统必须能在现有储能区域安装布置,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储能系统含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EMS)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80MW/360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的组装集成并运输至现场,设备现场调试并配合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最终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包括通过政府部门、电网公司详见《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180MW/36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接入系统设计》(附件仅作参考,以山东省电网公司最终批复意见为准)、招标人(需求人)储能系统的相关审核、检验、测试(包括验收阶段项目整体系统效率测试)、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满足接入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微机故障录波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电能量数据采集系统、调度数据专网设备、相量测量装置、二次网络安全 防护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建模等,符合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等二次系统接入要求;不包含储能设备基础、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箱体外消防及防火设施,储能设备到场后卸货、吊装就位,箱体间一二次连接电缆及线缆的采购及接线 安装,储能接入所需的35kV开关柜及0.2s双向计量主备双表的采购及安装。设备质保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60个月(投标 人须提供承诺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供货,具体配合安装、调试日期由招标人另行通 知。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项目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2年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 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在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 绩,且累计具有10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注:(1)业绩须为投标人的供货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储能系统中的单项设备的供货业绩,则该业绩为无效业 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中;

(2)储能系统容量在20MWh及以上的单项合同作为有效业绩,计入投标人累计供货业绩。

(3)框架协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

(4)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须体现电力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供货数量及签 字盖章页等内容(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5.2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5.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以下标准出具的电池单体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1)GB/T 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2)IEC62619标准或UL9540A标准。注:电池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的样品充放电倍率须为0.5P或1P或0.5C或1C。5.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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