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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启动分散式风电招商:每村不超20MW

刘英丽 2024-06-24 13:35 · 头闻号风电项目

6月21日,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招商比选的公告。根据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在乳源县域内行政村依法依规择址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谋划选址拟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动工条件后,同等条件下中选单位优先开展项目实际建设投资签约工作。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部署,全力促进乳源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现向全社会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招商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

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在乳源县域内行政村依法依规择址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谋划选址拟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动工条件后,同等条件下中选单位优先开展项目实际建设投资签约工作。

(二)资金来源

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招商比选方式

各意向企业在报名期限内报名提交材料后,经县招商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取3-5家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我县与完成前期工作的企业签署项目开发投资协议。若中选企业最终未能与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或未能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则自动废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前期工作成果将由我县自行处置。原则上未参与比选企业不得开展后续项目实际建设。

三、报名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乳源瑶族自治县解放南路4号发展和改革局2楼能源管理办公室。

(三)逾期报名或者未将资料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未提交,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提供以下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各1份。

2.乳源瑶族自治县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或项目计划书30份(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同类项目成果案例,项目名称、总投资、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方案、功能定位、建设条件论证、成果分享模式、并网接入条件、计划开工时间、建设进度、投产时间以及其他优势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中选企业仅获准在我县开展分散式风电前期工作,同等条件下中选企业可优先参与后期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二)参选企业需对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递交的成果分享模式、建设方案等内容做出承诺声明。一经发现有虚假情况直接取消签署项目开发投资协议资格。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此次比选。

(四)各参选企业所递交材料每份均需盖章并指定联络人员,所有递交材料不予退回。

特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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