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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施分布式光伏配储工程(试点)

刘英丽 2024-03-07 13:36 · 头闻号光伏政策

3月6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推进长三角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协同打造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协同推动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上海、浙江等迎峰度夏(冬)期间电力互济互保。

与此同时,文件还对分布式光伏配储作出指示,文件要求:抓好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分布式光伏配储工程(试点),扩大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4%左右※。全力推进桐城、宁国等在建抽蓄项目建设,按计划核准抽蓄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继续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大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持续扩大天然气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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