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邀请国家林草局驻西安专员办,陕西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座谈,共同研究光伏项目建设占用林草地等工作。
会上,西安专员办要求陕西省在光伏项目建设占用林草地方面,要严格落实国家光伏建设涉林草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发挥“草光互补”模式在治理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西安专员办在调研中发现榆林市已审批部分在建项目存在擅自破坏草原、改变地表形态等违法违规行为,已责令停工,下发了督办函,要求依法查处整改。
结合陕西省实际,西安专员办要求,要科学论证,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依法依规进行用地审核审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强化监管,靠前服务,督促检查指导用地单位科学用地,严厉打击光伏建设中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对擅自破坏草原、改变地表形态行为的,按照“三到位”要求,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和整改,特别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建议撤销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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