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长源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据了解,2023年长源电力曾发布公告,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定增不超8.2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其中国家能源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9亿元(不含本数)且不超过15亿元(不含本数)。
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涉及光伏项目共计10个,总装机规模2.35GW。
长源电力表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等十个光伏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光伏装机容量占比,有利于公司改善业务结构,提高业绩稳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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