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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布式光伏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问题 广东省进行了回复

2022-11-04 10:013140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11月3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了对关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问题的回复,详情如下:

主题:关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问题

内容:1、根据8月发布的《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申请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核证报告。请问是否必须第三方来做核证报告,企业能否自行编制核证报告? 2、如果是必须的,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需要有什么资质条件,省厅是否有已备案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目录可供选择? 3、根据上述方法学,计算减碳量需用到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上最新只能查到2019年的数据,请问有2020年和2021年的排放因子数据吗?

答复内容:您好。无需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核证报告,可以自行编制。目前,排放因子使用2019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排放因子。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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