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培育绿色新兴产业。把握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机遇,培育绿色高端、绿色未来产业。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绿色高端产业发展,聚焦智能电力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激光装备、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优势,加快推进高端装备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链式集群规模化发展,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推动先进材料领域核心技术优势和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加快布局氢能源、智能电网和先进储能、碳达峰碳中和技术与服务等绿色未来产业,构建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能源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和综合智慧能源园区,培育智慧双碳、节能环保领域综合服务商。
加快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光伏跨越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历城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济南高新区等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有序推进一批“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结合供暖需求,积极推进现有农林生物质电厂和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厂开展供暖改造。发挥商河县、济阳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地热资源优势,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供暖。统筹可再生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统筹推进制、储(运)、加、用氢能全链条发展,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氢能在交通、工业等多领域全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有序开展核能小堆供热研究。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470万千瓦左右。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及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持续提高接受外电能力。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城乡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确保新能源电力应接尽接。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推动煤电机组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调节型电源转变。全面实施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潜力。推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电网系统调节能力。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开展氢能储能和飞轮储能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强化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探索推广电动汽车、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合理引导电力需求,提升电网调峰、调频和需求响应能力。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加快推动传统电网向能源互联网转型升级。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有序推动燃煤供热锅炉、小型燃煤热电厂热源整合工作,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按照省要求,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潜力,鼓励在合理供热半径内的存量凝气式煤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推进大型燃煤电厂长距离供热项目实施。鼓励既有大型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污泥改造。加强天然气长输管线、调峰和应急储气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网,推动实现天然气高压管网规划建设“一盘棋”、管理服务“一张网”、资源调配“一张图”,提升供气能力和效率。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建立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及其他绿色交通廊道,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以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规划建设一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项目,着力构建“一轴二廊三通道”综合交通主骨架,建设“米字型”高铁网和“二环一联十六射”高速网,构建更加畅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持续提升综合交通能力。加快交通工具绿色更新迭代,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动交通工具清洁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和加氢站等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新能源公交车(不含应急车辆)占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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