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分类 切换频道

嘉兴嘉港区发布《嘉兴港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022-05-12 10:2115380

5月10日,嘉兴市嘉港区委员会印发了《嘉兴港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对落户嘉兴港区的氢能生产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对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对加氢站运营企业,给予每公斤15元的补贴(每公斤售价不超过35元)。


以下是《政策》原文(点击查看官网内容)——

嘉兴港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根据财政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21〕388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2021〕23号)等精神,加快推进嘉兴港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加快氢能产业培育


(一)推动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港区范围内现有重点氢能龙头企业立足创新发展,加大研发生产,积极开拓市场,增强企业实力。聚焦氢能产业链断点、弱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或投资项目。对落户嘉兴港区的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或终端产品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5亿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生产性企业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租房补贴,根据“一事一议”执行。〔责任部门(单位):招商局、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分局、滨海集团公司、新经济园公司〕


二、增强产业创新动力


(二)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企业建成省级氢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采用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级财政补助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并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券使用额度;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氢能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企业,上年度实现项目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部门(单位):发改经信商务局、科技金融局、财政分局〕


(三)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中,对被列入关键零部件产品且广泛应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产品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列入省级重点技术创新专项或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市级技术创新计划,通过鉴定或验收后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单位):发改经信商务局、科技金融局、财政分局〕 


(四)鼓励氢能行业标准制定。对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 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完成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补助,对参与制定(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发改经信商务局〕


三、加快示范应用推广


(五)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使用。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移动式加氢站,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和引导加氢站运营企业寻找性价比更优的氢气来源,氢气对外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kg的,按15元/kg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从2021年开始),逐年补助标准降低3元/kg。〔责任部门(单位):发改经信商务局、建设交通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分局〕


(六)推广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对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从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始,连续3年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单个项目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部门(单位):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分局〕


(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动力在物流、集卡等领域的应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对注册在嘉兴港区的企业购买氢能车辆的,且60%以上里程在嘉兴地区完成的,并满足年均用氢运行里程不低于7500公里,参照当年度中央财政补贴相关技术要求,按照1:1比例对个人或单位给予补助。〔责任部门(单位):建设交通局、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分局、滨海集团公司〕


四、强化要素资源支持


(八)加大氢能人才及团队招引力度。加快集聚氢能领域高端领军人才,以项目为依托,加强与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的对接合作,积极引进氢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部门(单位):人力社保局、科技金融局〕
(九)筹建氢能产业发展基金。不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健全国资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优质资本投入,重点投向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应用及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创新发展活力。积极争取市级、省级相关产业基金配套,为产业扩容发展奠定基础。〔责任部门(单位):科技金融局、滨海集团公司〕


五、其他


本扶持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扶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与调整后的国家和省市政策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国家和省市政策为准。如补助政策与港区其他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补助项目需满足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0%及以上,且设备投资额为不含税金额。本扶持政策由嘉兴港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分享 139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江苏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重磅发布!
在电力、工业、算力、交通、通信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全国领先,累计装机规模超过1000万千瓦。

0评论2026-11-06561

四川省新型储能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新增规模超13GW/26GWh,10%~50%分场景配储
2026年11月4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6〕478号)。2026—2028年期间,全省新增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超1300万千瓦/2600万千瓦时,其中,电源侧500万千瓦/1000万千瓦时、电网侧6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时、多场景应用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以上。鼓励

0评论2026-11-06419

发改委核定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成文日期2026年7月8日。依据《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等规定,核定第四监管周期相关价格,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价格见通知附件:

0评论2026-11-06345

上海市组织申报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攻关公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攻关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请各申报单位按国家能源局的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

0评论2026-11-06293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攻关公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攻关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南情况申报指南及补充说明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

0评论2026-11-06333

国家能源局发布AI+能源试点项目名单
11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示《“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清单》。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清单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拟将“变电主设备检修智能

0评论2026-11-06286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通知,明确2030碳排放下降8.5%目标
10月22日,国管局联合文旅部、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场馆类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对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场馆类公共机构部署专项节能降碳工作。文件以2025年能耗碳排放数据为基数,提出 “十五五” 目标: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人均能耗下降

0评论2026-11-06287

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工作要求,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加力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0评论2026-11-06284

“十五五”定调:到2030年高峰时段,风光供电占比将超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奋进‘十五五’”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介绍筑牢安全底座有关情况。

0评论2026-11-06386

11月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综合价格行情
11月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 开盘价95.00元/吨,最高价95.05元/吨,最低价94.41元/吨,收盘价94.70元/吨,收盘价较前一日下跌0.50%。11月5日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335,186吨,成交额126,441,596.72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461,000吨,成交额43,927,280.00元;11月5日无单向竞价。11月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0评论2026-11-0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