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应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本行政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我局备案;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
开展省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陈永胜,010-8192952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4月8日
- 国家能源局:聚焦消纳,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减少弃风弃光
0评论2026-10-23
- 三大关键工序全流程验收!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冲刺投产
0评论2026-10-14
- 光伏竞价逻辑彻底变了!国家能源局释放重磅信息
0评论2026-10-12
- 光伏新规!国家能源局:无协议不得并网运行!
0评论2026-10-12
- 国家能源局:2026年8月核发绿证3.54亿个,环比增长15.75%
0评论2026-09-30
- 国家能源局:8月光伏新增装机11GW,全年累计97.2GW
0评论2026-09-29
- 涉及液氨管道、盐穴储氢等!国家能源局:公示39项氢能行业标准项目!
0评论2026-09-28
- 关于算电协同,如何受益?国家能源局给答案
0评论2026-09-23
- 国家能源局:废止多项电力行业政策
0评论2026-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