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邓召军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099万千瓦,同比增长27%,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5%,年内新增装机1308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343万千瓦、396万千瓦,稳居全国首位。年发电量达到1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占全省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8%,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显著加快。
今年以来,围绕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聚焦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氢能等关键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比较分析、科学研判论证,着力破解瓶颈制约、激发投资活力,推出了一批含金量足、扶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新能源支持政策。
一是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山东海上风电正处于由试点示范向规模化开发转变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期投入多、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为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二是积极推动海上光伏试点示范。海上光伏是新能源发展新的重要领域,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高、生态环境友好。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同时,参照海上风电支持政策,在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纳入专项债项目库、配置储能设施、回购送出线路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走向“深蓝”,走上规模化、商业化开发道路。
三是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围绕破解氢能新业态新模式管理政策不健全的瓶颈制约,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将制定出台省级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不在化工园区发展,且不受固定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限制,激活氢能产业发展潜力。
新能源支持政策靠前发力,将发挥“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政策有效引导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氢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显著拉动投资,预计形成千亿级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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