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向合肥新能源增资及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向桐城新能源增资。增资完成后合肥新能源註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68亿元,桐城新能源註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3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公告表示,本次增资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的资本结构,有利于保障两个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以向全资附属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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