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此次核查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补贴资金管理、拨付情况,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完工情况,项目正常运行和企业经营运转情况,享受电价政策以及补贴资金结算情况。
其中,重点核查内容主要涉及九个方面:一是电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二是电网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并及时、公平拨付补贴资金;三是电网企业是否按相关补贴政策、拨付要求发放补贴资金;四是电网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五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手续不全、规避行业管理、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与核准(备案)容量不一致等情况;六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上网电量异常的情况;七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已达合理利用小时数;八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化石燃料掺烧及排放不达标问题;九是公共独立系统运行情况、运维成本核算等。
《通知》明确,此次核查范围主要涵盖三类主体:获得补贴资金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省(区、市)地方独立电网企;在上述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获得补贴资金的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等;获得补贴资金的公共独立系统项目。
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各集团或企业组织所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单位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将于8月起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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