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提出后,有业内人士测算,若2021-2025年非化能源占比提升至20%,则光伏/风电的年均装机量需要分别达到100GW和30GW以上;若2026-2030年非化能源占比提升至25%,则光伏风电的年均装机量需要分别达到190GW和45GW以上。如此大的光伏装机量,单靠大型地面电站装机显然无法满足需求,更靠近用电侧的分布式光伏才是大势所趋。
为了更好地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 ,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 ,工商业分布式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试点方案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于7月15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一份通知引发燎原之势
令人没想到的是,一份试点方案的通知,却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20多个省市纷纷跟进,整县推进光伏分布式的星星之火,开始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燎原之势。
“从行业角度来看,整县分布式政策绝对是利好的。”天合光能智慧分布式价值群助理副总裁张荣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整县推进分布式开发,无疑将带来分布式光伏行业开发与商业模式的巨变。
不仅如此,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在关于《通知》的解析文章中还认为,借助整县开发分布式的契机,隔墙售电的窗口有可能被打开。
澎湃表示,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各地方按照2017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文件来组织分布式的市场化交易,这是本次《通知》的核心之核心,一旦打开基本放开了隔墙售电,那么后面的增量配网业务也可以盘活了。
“分布式的2大难题:1. 现金流的生产不稳定:用电量和电价跟着用电户的情况而波动;2. 现金流的收缴不稳定:挨家挨户收电费实在是麻烦,且要钱不容易。”彭澎表示,2017年的试点文件解决了这两个问题。试点内允许隔墙售电,更好的匹配屋顶和用电户,如果原用电户出现问题那么电可以卖给其他用户,解决了问题1(有明确的过网费核算办法),允许在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电力交易,解决了问题2。但是由于2017年的文件对电网冲击太大,推行一直非常难。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才有唯一一个试点项目落地,且卖电电价并没有峰平加权,是按照平时电价计算,部分其他试点的电网还要求业主完成偏差考核。具体未来各地过网费如何计算,需要看下一步电网的应对。
彭澎认为,此次通知,要求各地7月15号上报,肯定还是时间很紧,短期内其实见不到真实的项目落地,但是长期增长空间已经打开,接下来看电网如何支持分布式的发展了。
政策执行有待完善
不管是改变商业模式还是释放了长期增长空间,甚或是单纯从宣传推广角度来说,《通知》的出台,对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来说都是好事,但凡事有利就有弊,《通知》中一县一企、央国企主导、商业模式等实操层面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心。
“每家企业对于分布式光伏的诉求是不一样,有的企业会要求EMC多打折,有的会要求换个屋顶或者多少年之后把电站送给厂房业主,如果按照一县一企,那么这些各种各样的诉求,企业怎么去谈或者如何满足?其次,如果强制要求整县推进分布式,会带来额外成本的增加,厂房业主会提出各种各样的条件,要求投资企业必须满足,因为这是政治任务要求。”一位参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多年的资深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达了这样的担心。
“分布式光伏项目太分散,开发区和企业也没有动力去做。”另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整县推进一定要遵循顶层设计、做好试点、分步实施、整体见效的原则,切不可贪大求快,否则可能会重蹈2013年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的覆辙。
针对整县开发分布式,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也建议道:“地方政府要把重点放到整合屋顶资源、打通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难的相关痛点上。至于项目业主,应该要用开放式、市场化的方式来选择,坚决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搞指定某一企业这种计划性行政式的命令。”
事实上,这些业内人士的担心并非多余。据了解,某光伏装机大省,就计划以三县对应三家国、央企的方式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的试点。
还不仅如此,为了申报整县开发分布式项目,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多个身份的某些县、市,近期都出现了暂停现有分布式项目备案与并网的情况。
细节问题统一答复
为了更好地解决落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7月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就“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整县推进政策的疑问”进行了统一答复。
问题1:您好:请问一个地区整县推进光伏电站政策实施后,其他新能源公司还可以开展业务吗?
问题2:关于整县推进各地存在曲解,会存在垄断式承包光伏安装大弊端,对于早期为光伏事业发展的小型安装承建商如何起到一个保护作用?对于开展碳中和碳达峰为目的发展,垄断式安装的弊端该如何避免?希望能源局帮忙解读一下。
国家能源局表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一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
二是试点不审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我们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四是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五是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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