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肖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肖兰,女,1968年3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任呼和浩特市电子设备厂综合处助理工程师;1989年9月至1992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科技处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9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科技处副科级干部、科级干部;1999年2月至2002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建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历任北京融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历任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主任;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发展部主任;2011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1年3月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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