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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霁雪:2023年之后风光消纳矛盾将凸显

孙凌伟 2021-05-24 08:46 · 头闻号光伏会议
 “双碳”给了新能源行业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到底应该如何发展?阻碍新能源发展的主要障碍又有哪些?

针对这些问题,在世纪新能源网主办的2021中国高比例风光新能源电力发展研讨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霁雪进行了详细阐述。

实现“双碳”目标 要素保障能否做到?

按照各大研究机构和电规总院做的方案,在碳中和的时候,风光电总共约有60亿千瓦的量会直接汇入电力系统。

60亿千瓦的装机能不能实现?这就涉及到要素保障。

  

要素保障的第一点是资源能不能保障?中国气象局的朱日照先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做了第一次全国风力资源的测算,当时提出陆上风电3个亿,海上风电7.5个亿,后来又通过气象局做了第二轮、第三轮的普查,到目前为此,相关测算显示,即使只考虑陆上风电,也有百亿级的水平,再加上海上风电和太阳能,所以总量资源是有保障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平衡,资源好的地方和需要资源的地方不平衡。

第二点是关于场址的问题。场址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尽管我们国家国土面积很大,但是真正用于新能源建设的时候,无论是风电还是光伏企业,真正用地的时候就很难用;海面看起来一马平川,看不到任何东西,但实际上用海的时候,又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场址总量够不够?我们在和国家相关部门对接的时候,针对全国具备一定资源的未列用地进行过计算,总用量是够的,哪怕分布不平衡。

资源够用,场址也够用,这就涉及到第三点——消纳线路空间。消纳总量够不够?现在看,消纳不仅面临不平衡的问题,而且总量是不足的,需要在未来的若干年逐渐提上来。

实现双碳目标 “十四五”应该怎样发展?

“十四五”的发展,应该分为两个阶段:中前期和中后期。

  

中前期发展的一个特点是,接入与消纳空间的不平衡。究竟是以消纳定发展还是以发展定消纳?我个人的观点是通过发展目标确定消纳任务,方向是没有错的,因为发展的目标是从消纳来的。21年、22年,从现有系统之中,还是有一定空间可以挤的;22年、23年之后,矛盾就会凸显。第二个特点是,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在一个缓慢爬坡的状况中,应该在中后期有一个升级的过程。第三个特点是需要探索无补贴发展建设机制。毕竟今年是无补贴发展的第一年,在没有明确数字指导的情况下,消纳空间值如何设定,项目投资如何保障,需要一个新的机制。

中后期的发展,需要找到一个合理、合法而且比较公允的方式,把消纳总量逐渐打开,而且这个打开消纳总量的机制,应该可以持续到“十四五”末,“碳达峰”前。

产业技术方面,在“十四五”末期,无论是风电还是光伏,都应该取得比较大的发展。

在无补贴建设机制方面,应该基本成熟。

“双碳”目标下 新能源行业的任务

3月15日的会议中,规划总院的核心任务十分明确: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速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这一任务既是规划总院的任务,也是所有新能源业内人士的任务。

 

所有任务的最顶端,就是“双碳”、“双控”。在这一领域,规划总院一方面是开展能源领域的碳达峰计划,因为80%左右的碳排放是能源。而能源领域又不仅仅是电力,是煤、电、油、气、新能源所有领域的耦合,是一个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是做好能源“十四五”规划的双轨对接工作。第一项主要工作是研究如何在没有补贴,又要逐渐增加系统成本的情况下进行有效考核;第二项主要工作是围绕新能源电力系统,制定系统化解决方案与路线图,增加消纳空间;第三件主要工作是研究多元消纳机制。

(本文根据嘉宾演讲内容整理,未经嘉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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