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中闽能源拟指定其在富锦市设立的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在接网条件允许下或国家(核准)政策许可下,乙方拟根据规划容量尽快启动开发条件较优的项目,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核准申报工作,并拟在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公告表示,此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项目资源的储备、推进公司在东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因项目尚未列入黑龙江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项目尚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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