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晓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报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支违纪退缴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对方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晓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江苏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研究决定, 给予李晓江开除党籍处分;经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李晓江开除处分;经扬州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李晓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晓江简历
李晓江,男,汉族,1972年6月生,江苏如皋人,大学学历,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1996年8月起,历任江苏省水利厅水文局办公室科员、政策法规处秘书;
1998年5月起,历任原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口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经营管理部经理;
2007年1月起,历任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内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江苏苏美达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苏美达辉伦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2019年2月14日,被免去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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