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建设岩滩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利用岩滩水电站库区下皇湖和常吉沟的河汊水面建设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33.22MWp(交流侧为100MW),动态总投资约4.65亿元,设计年利用小时数约1005h,项目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建设期约5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上网电价0.4211元/kW·h(含税)。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黄中良、张宏亮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总投资额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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