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工程是浙江省重点工程,投资额约80亿元,出让海域面积约478公顷,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出让期限27年。“以往出让海域使用权时,通常竞得人只需补偿因海上作业活动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而此次项目占海域面积较广,将占用苍南渔民乃至周边县(市)域渔民的生产活动空间,于是经过专题评估与协商后,我们决定将海洋生产活动损失纳入补偿范围。”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管理科工作人员曾文军说。经估算,风电场建设涉及渔业资源损失补偿金约753.16万元、海洋生产活动损失补偿金约21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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