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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建住宅须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2019-08-0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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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13:25 · 头闻号
储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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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近期出台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要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其他类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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