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实现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我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孟玮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这次输配电价改革亮点之一就是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到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统计数据来看,不相关的或者不合理的金额的比例是14.5%。统计下来,金额是1180亿元。
张满英透露,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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