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企业及项目分别为: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阜新市绿色丝路售电有限公司,阜蒙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阜新招联绿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蒙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芳山分公司,黑山景家49.5MW风电项目和国电黑山水泉49.5MW风电项目。
据了解,除了大连东方国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事实为未进行基建备案和未进行质量监督情况说明;其余三个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均为未进行工程备案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最后对四家企业的处罚决定均为:
1、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
2、罚款贰拾万元整。
以下是处罚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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