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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 滁州市挂牌督办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造成一人伤亡安全事故

2020-06-18 14:05 · 头闻号风电头条
日前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接群众举报,经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2020年1月8日9时许,中地寅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你县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转场期间发生一起事故,致一名工人受伤,在送医途中死亡。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督促开展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函》(皖安办函〔2020〕45号)的要求和市政府《滁州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滁政〔2011〕167号)规定,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2020.1.8”瞒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详情如下:

来安县人民政府:

接群众举报,经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2020年1月8日9时许,中地寅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你县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转场期间发生一起事故,致一名工人受伤,在送医途中死亡。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督促开展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函》(皖安办函〔2020〕45号)的要求和市政府《滁州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滁政〔2011〕167号)规定,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2020.1.8”瞒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性质、瞒报行为等情况,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以上事项的办理应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按照规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初稿)须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负责批复结案。批复结案的意见作为督办解除的条件。

请在事故查处结案后10日内,将事故查处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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