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左云风力发电分公司:
同华智左风综字〔2019〕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为保证风电场项目电力及时送出,优化能源结构,经研究,同意建设大同经济开发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配套左云县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为:2019-140226-44-02-011774
二、项目建设单位:大同市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左云风力发电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大同市左云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扩建220千伏南京庄站变电站110千伏间隔一回,扩建南起第一间隔,相应增加站内二次及通信设备;新建华阳风电场至南京庄站220千伏变电站单回路线路工程,长度为9.5千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13万元。其中,资本金382.6万元(占20%)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我委不再对本项目节能情况进行专项审查。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文后,依法依规办理前期手续后开工建设。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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