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规定,对该公司处壹拾万元罚款。
这是我市执法机构改革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土壤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结合执法支队新职能,开展林业、水务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河北生态环境发布[/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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