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范围及规模容量等相关情况。文件指出,本次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纺织产业区、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化市等7个区域,其中苏州和海门的交易规模为50MW,其余各点不得超过50MW。
文件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
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
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中对卖方的定性为:分布式发电项目。但本文件明确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天然气分布式等其他形式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何时可以市场化交易,我们还不得而知。目前距离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已三年之久,终于有实际项目即将落地。虽然有的项目没有进入试点让人有些失望,但江苏毕竟迈出了第一步。
详情如下:
江苏省首笔氢燃料汽车碳普惠交易落地
据悉,这是江苏省首笔氢燃料汽车行驶碳普惠交易,标志着苏州新能源汽车碳普惠体系继专用车、车网互动后进一步拓展至氢能交通领域,推动绿色出行碳减排价值加快向市场价值转化。
0评论2026-11-0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