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和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应当符合江苏省能源专项规划以及国家批复的江苏省海上风电场规划。其中,集中式陆上风电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
2.海上风电项目申报企业总资产75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5亿元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申报企业总资产15亿元及以上,净资产3亿元以上。申报企业负债率不得超过80%。申报企业为合资公司的,企业总资产、净资产按股东方股比权重计算;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企业总资产、净资产按各方股比权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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