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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并购的那些“坑”

2018-12-26 09:08 · 头闻号风电评论
2018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与新增核准竞价项目相比,存量不竞价项目优势凸显,但是风电项目收益率稳定是真的,坑多也是真的,今天大家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大坑”需要避开。

一、项目公司权属问题

首先,需要调查风电项目核准后并网前,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是否发生过重大调整,发生过可能被取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其次,需要关注下项目公司下是否还有其它不并购项目,不予并购的项目是否可以剥离。再次,需要关注下项目公司股权是否已被质押,不管什么原因质押,后期都会有无穷无尽的扯皮问题,建议果断放弃。

二、国家年度计划

如经地方发改部门核准的项目并未被纳入国家的年度计划,该项目将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

三、项目占地

1、 不占用基本农田,并且着重关注现状是否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即使能拿到土地预审,后期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难度很大,建议放弃;

2、 不占用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内的Ⅲ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除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电项目外,不得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四、生态红线

是否占用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江河源头汇水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等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内严禁建设风力发电设施,生态红线问题重点关注省份有湖北、湖南、福建、山西。

五、核准过期

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通常为2年,根据法律规定和核准文件要求,项目应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否则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虽然风电项目核准原则上可以延期,但是过了核准期限还没有动工的项目多数有很大的问题,建议放弃。圈子里大家讨论过,没有任何一个“老项目”最终收购成功。

六、接入

目前,建议避开甘肃、新疆、吉林接入红色预警区域,对宁夏、辽宁、内蒙古、黑龙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陕西北部榆林市、延安市、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和承德市风电项目,建议拿到接入批复后开展并购流程,并且需确认消纳情况及弃风率。

建议

圈里一致认为,前期开发就直接介入项目对投资公司来说还是比较稳妥的,否则任何并购都是入坑的开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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