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具体指标是:2018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层面,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弃光率低于5%。原则上,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超过95%的区域,其限发电量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统计。此外,全国大部分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清洁能源年替代自备电厂发电量力争超过100亿千瓦/时。
而在三年后,风电利用率仍将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将不低于95%,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此外,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同时,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2020年新增陆上风电机组实现与煤电机组平价上网,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尽早实现上网侧平价上网。同样是在未来三年内,替代电量力争超过500亿千瓦时,主要跨省区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力争达到平均30%以上。
目前距这一目标尚有一段距离。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对此指出,一般来讲,弃风、弃光率低于5%就认为是一个合理的范围。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风电装机1.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5亿千瓦。即便如此,前三季度弃风率平均7.7%,弃光率平均2.9%。从当前现状来看,为实现2020年目标,部分地方还需努力。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提出了28项相关举措。在实现路径上,将通过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式、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等。《行动计划》还对清洁能源消纳重点地区提出明确目标。优化各类发电装机布局规模,清洁能源开发规模进一步向中东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倾斜,优先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燃煤自备电厂在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的同时,还需承担调峰消纳清洁能源的任务。
其中,《行动计划》提出一系列以市场化交易手段促消纳的举措。诚如充分发挥送受两端煤电机组的调频和调峰能力,调度机构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短期和超短期功率预测结果,滚动修正送电曲线。在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打破省间电力交易壁垒,清洁能源电力可以超计划外送,各地不得干预可再生能源报价和交易。统筹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全面推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等方式,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简而言之也即鼓励清洁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跨省区市场交易和现货交易。
政策倾斜方面,此前备受业界关注的配额制也同样亮相于此次印发的《行动计划》中。其中指出,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为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按照约束性指标上浮10%作为激励性指标,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自行确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有关部门曾在今年3月和9月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意见征询。和以前相比,此次首提激励性指标。分析人士指出,配额制的实施,预计将加速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进程。
作为未来清洁能源增量的主体,风能、光伏、核电等的发展是未来能源消费结构变革的重中之重。《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就曾指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随着《行动计划》深入挺进,也可看出顶层设计与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愈发提升,最终受益的还将是光伏和风电类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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