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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采暖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昌吉州严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纪实

世能 2018-07-20 10:08 · 头闻号电采暖
“盛夏昌吉,蓝天如此纯粹,请许我一段明媚灿烂的时光。”7月3日,家住昌吉市世纪花园小区的张华敏在微信朋友圈写下这句话,并配了六幅昌吉市的蓝天白云美图。这一天,昌吉市空气质量一级。

今年上半年,瓦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刷屏”昌吉市民的“朋友圈”。越来越多的昌吉人,开始用充满诗意的语言,表述着对这座城市的喜爱和期许。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在成绩的背后,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坚定的决心、严实的措施推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目标:聚焦“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017年,可以称为昌吉州环保督察“元年”。这一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昌吉州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全面“会诊”,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督察逐渐形成新常态。昌吉州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向纵深。

昌吉市集中开展“禁燃禁烧清洁行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52.0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83.8%;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对衡鑫热力、屯河聚酯等企业的7台共89蒸吨燃煤锅炉实施拆除,合计减少燃煤17600吨;全面完成了辖区内的华电热电厂、特变天池能源2个热电联产燃煤电厂共4个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网格化监测网络建设,为实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撑。

阜康市扎实开展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和煤质管控。出台《阜康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15平方公里,覆盖全部城市建成区;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完成中泰化学能源、中泰矿冶、天龙矿冶、国网能源等4家企业9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阜康市工业园阜西区日处理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也在2018年5月3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投运。

奇台县荒漠半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对7处探矿槽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对古豫金矿、柳树泉金矿全面拆除了地面建筑设施及生产设备,并进行了生态恢复。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日处理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18年5月3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昌吉州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累计完成投资252亿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项目278个,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507家,推行电采暖128万平方米,关停拆除改造燃煤锅炉1044台,注销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2万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积极推行河长制,州、县、乡、村四级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实施,完成退耕还林42.8万亩、人工造林22.9万亩、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6269.7万亩。奇台县、玛纳斯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园林县城。

截至今年6月底,昌吉州已完成92家污染源企业的523套在线监控设备联网,并实现短信自动推送企业超标排污情况,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9.93%。

亮剑:

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挂图督办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给昌吉州的34批272个转办件已全部办结,实施责令整改企业368家,立案处罚企业56家,问责处理135人。

昌吉州认真梳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对照自治区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30项。其中,立行立改及长期坚持整改任务5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2项,2018年7月—12月应完成整改任务13项,2019年及以后应完成整改任务10项。

昌吉州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州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3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整改工作月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在州党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党组会、州政府常务会上,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州党政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坚定坚决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

今年1月2日上午,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正式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当天下午,昌吉州立即召开州长办公会,对反馈意见涉及昌吉州的环境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1月5日,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昌吉州党委和政府于次日就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成以昌吉州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1月8日,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1月9日,昌吉州就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各县市、园区迅速按照整改任务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后,州党委和政府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安排部署协调相关工作,并对各县市、园区整改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在推进整改工作中,昌吉州要求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敢于啃“硬骨头”的决心,认真“对表”“对标”“对账”,用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谋划:以督察为契机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昌吉州党委和政府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和园区、企业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新的起点,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问题逐一“过堂”、逐个销号,务求环境改善取得新成效,绿色发展开启新局面。

今年,昌吉州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立起来、严起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从制度上入手,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目前已出台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禁燃区管理办法》《昌吉州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昌吉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快自治州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2项长效机制措施,坚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昌吉州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空间用途管制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工业类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昌吉,坚决守住保护生态的“三大红线”;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推动“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同防同治;强化“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改造,坚决取缔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电化昌吉”,新增电采暖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淘汰黄标车,力争“乌昌石”区域内各县市城区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逐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控地下水开采,坚决遏制地下水位下降势头;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实现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达标运行,城镇中水回用率达到15%;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保护力度。扎实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退耕还林50万亩、人工造林12万亩、减水退地1.4亿方和22.2万亩。昌吉州决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对破坏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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