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1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东阿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东阿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17〕66 号)和3月26日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认真总结2017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科学务实评估气、电供应能力,确保改造任务有气源、电源支撑。2018年,全县确保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17805户(加上2017年结转3641户后总户数为21446户),其中煤改气15866户、煤改电1939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摸查情况具体任务量为:
刘集镇计划改造4168户,姜楼镇计划改造1353户,牛店镇计划改造1924户,鱼山镇计划改造1966户,铜城镇计划改造1555户,陈集镇计划改造624户,新城办事处计划改造505户,姚寨镇计划改造723户,大桥镇计划改造1272户,高集镇计划改造3715户,全县合计计划改造17805户。
二、部门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确定本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范围,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工程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工农关系等问题;负责做好用户补贴资金筹集发放等工作。
(二)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开标后由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签订工程协议。
(三)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国家、省、市财政补贴的争取和县级政府承担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筹集工作;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工程全面督导工作;负责编制《东阿县冬季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负责工程监理招标及液化气配送企业的招标工作;负责气源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清洁取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规划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清洁取暖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的督导工作。
(六)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各乡镇(街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环评手续工作。
(七)县发改局负责依法办理清洁取暖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工作。
(八)县经信局负责督导协调电力供应。
(九)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别困难群体的认定。
(十)县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清洁取暖建设用地指标,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
(十一)县物价局负责制定、落实清洁能源取暖价格政策。
(十二)县审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资金审计工作。
(十三)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涉及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三、财政补贴政策
对未列入3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技术路线确定为1、燃气取暖设备:燃气壁挂炉、燃气落地炉。2、电取暖设备:电壁挂炉、石墨烯板、碳纤维电暖气、空气能。
按照“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原则,上级财政对清洁取暖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年;工程款项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后,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每户均1000元/年,连补3年。
(一)气代煤补贴政策
(1)天然气管道安装费按照户均3000元的标准补贴至燃气企业,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由燃气企业先行垫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先付60%,一年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再付40%。
(2)燃气壁挂炉按户均2000元的标准补贴,居民在政府招标范围内选定的燃气壁挂炉的价格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壁挂炉的户外采暖配套设施,由用户自行负责)。
(3)推行气代煤用气政策,气代煤采暖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自2017年起,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用气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超出补贴定额的,用户自行承担,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采暖期结束后,在当地政府的监督下组织财政、城管及村委会和供气企业共同核实,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盖章确认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据实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部门依据申请材料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拨付至用户。
(4)气代煤工程建设方式。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建设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气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气代煤工作。
(5)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气代煤实施主体做好燃气壁挂炉的招标工作,由政府监督并及时公布中标目录后,由用户在中标产品范围内选定所需采暖设备,燃气壁挂炉由生产销售单位负责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燃气企业负责接通天然气管道。
(二)电代煤补贴政策
(1)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资金,(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的标准补贴至用户。
(2)自2018年起,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每户500元的标准补贴。采暖期结束后,在当地政府的监督下组织财政、城管及村委会共同核实,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盖章确认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据此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部门依据申请材料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拨付至用户。
(3)对采用电取暖设备电壁挂炉、石墨烯板等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实施方案予以补贴,剩余部分由用户承担。
(4)对电代煤用户生活用气,按照每户每年500元的液化气补贴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液化气由实施供气主体企业配送到户,液化气供应企业提供用户用气证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据实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据申请材料补贴资金拨付至乡镇政府后,由乡镇政府拨付至用户。
(5)电代煤工程建设方式。供电公司负责对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建设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电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气代煤工作。
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特别困难群体,改造费用由县及乡镇政府财政统筹解决。
2017年3月15日后,已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的整建制村(包括在建和已完成的)的补贴政策,按本方案执行。
现有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补贴。
(三)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采用政府奖励与用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或其他合作管理模式进行,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40%。以上两类改造项目规划、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东阿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提前谋划,倒排工期。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施工计划,早行动、早部署、早准备,确保5月份全面开工,10月份完成工程建设,11月10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实际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管,严把质量施工关、安全生产关,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规、设计施工监理达标,竣工验收合格;加强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安全运行管理,加大对改造居民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五)优化路线,高效利用。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在总结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优化技术路线,选择优质、高效的取暖设备。
附件1:东阿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东阿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计划表
附件1:
东阿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绍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付崇国(县财政局局长)
井绪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曾令法(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都玉军(县住建局局长)
汤立农(县发改局局长)
贝同莹(县经信局局长)
孙开林(县国土局局长)
张运刚(县水务局局长)
温立祥(县统计局局长)
王兴森(县农业局局长)
张玉星(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会庆(县民政局局长)
邱国民(县物价局局长)
张传合(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承忠(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高心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叶宝峰(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安林(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水修(牛角店镇镇长)
王承敏(大桥镇镇长)
丁卫东(高集镇镇长)
刁立俊(刘集镇镇长)
于 霞(鱼山镇镇长)
刘 辉(姚寨镇镇长)
张正伟(姜楼镇镇长)
苏维新(陈集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付崇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井绪峰、曾令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东阿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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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开发区
|
改造户数
|
合计
|
|
煤改电
|
煤改气
|
||
刘集
|
355
|
3813
|
4168
|
姜楼
|
288
|
1065
|
1353
|
牛店
|
270
|
1654
|
1924
|
鱼山
|
0
|
1966
|
1966
|
铜城
|
0
|
1555
|
1555
|
陈集
|
0
|
624
|
624
|
新城
|
0
|
505
|
505
|
姚寨
|
483
|
240
|
723
|
大桥
|
0
|
1272
|
1272
|
高集
|
543
|
3172
|
3715
|
合计
|
1939
|
15866
|
17805
|
注:2017年实际完成12090户,市清洁取暖办公室认定为8449户,差额3641户转入2018年改造计划,2018年改造计划总户数为21446户。
注:每整建制村比例必须达到75%且一个村只能采取一种方式;去年改造未达75%的今年要追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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