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
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三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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