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2015年12月包头市向国家能源局承诺函和企业与石拐区、土右旗签订的《项目开发协议》,项目用地属于国家规定应税范围,企业遵从现行国家税法有关要求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包头市政府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承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协助解决复工复产难题,促使企业尽快达产达效,为优化包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形成新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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