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本表由省级电网企业(包括国网、南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公司)填写,于每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每月12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2.2018年底前和2019年1月1日至5月28日建成并网项目:指文件发布前各相应时间段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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