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19年7月12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杉杉控股与杉杉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杉杉控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杉杉股份1 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予杉杉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8.91%,转让价格为10.224元/股(按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杉杉股份收盘价格的90%计算),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10.224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旨在梳理股权架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实现产业专业化发展,进一步践行其聚集主业、全面整合的管理思想。
本次股权转让后,杉杉集团将直接持有杉杉股份367,073,9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永刚先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杉杉控股将直接持有杉杉股份80,629,0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8%。
本次收购前,杉杉集团直接持有杉杉股份267,073,98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23.79%,为杉杉股份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直接持有杉杉股份180,629,09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16.09%;杉杉控股通过杉杉集团间接持有杉杉股份267,073,98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23.79%。本次收购前,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直接持有杉杉股份451,908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0.04%,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9.88%,合计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9.92%。
本次收购后,杉杉集团将直接持有杉杉股份367,073,98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32.69%,杉杉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直接持有杉杉股份80,629,09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7.18%;杉杉控股通过杉杉集团间接持有杉杉股份367,073,986股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32.69%;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合计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仍为39.92%,相比本次收购前未发生变化,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图片来源:杉杉股份公告)
据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公司自1996年股票上市以来由国内第一家上市的服装企业转型为新能源上市企业,现有业务覆盖锂离子电池材料、锂离子电容、电池PACK、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运营和能源管理服务等新能源业务,以及服装、创投和融资租赁等非新能源业务。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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