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临沂建设局已于6月27日出台了关于《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将在全市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发小区、住宅组团实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的面积,年内应达到建筑面积的60%以上,到2010年应达到100%。
按照国家、省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绿色建筑的要求,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我市在今后将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规范以太阳能热水器为主的太阳能成套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管理,从而实现促进我市房地产和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在推广中应根据市场定位和建筑特点,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形式,鼓励选用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采用其它技术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解决管路防冻、低层住户使用热水不便、影响外观环境等问题。公共建筑确定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也应进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临沂市直和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必须对太阳能利用进行专项设计,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在设计和施工中,应做到建筑立面整齐美观、协调有序。尤其是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集热器要与建筑整体有机结合,并与建筑周围环境相协调。与此同时,临沂还将鼓励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建设时对区内的路灯、草坪灯、庭院灯等公共照明设备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应用太阳能采暖和空调制冷技术,积极采用太阳能采暖、制冷和热水三联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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