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要求,从2018年起,广州市各出租车企业更新或新增巡游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2年底,广州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
意见稿还要求,更新或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必须是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其中,属三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60米,或轴距不小于2.65米;属两厢车型的纯电动出租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30米,或轴距不小于2.55米。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企业和车辆,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出租车营运证。
意见稿征求时间截至2月28日。(代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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